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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p> 從法律信仰走向普適正義</p><p> 【摘 要】“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边@是伯爾曼的一句被廣泛傳頌的名言。也就是說,若是一部制定好的法律想要被完好的施行,其前提必然是在其適用的目標范圍內(nèi)被人們發(fā)自內(nèi)心的信仰。否則,它即便被頒布了也不可能在社會發(fā)展過程中產(chǎn)生其所欲達到的實效。那么,由于我國目前的法律制度體系尚未完善,在我國建立一種對于法律的信仰也就是必然的了。而法律施行的目
2、的是保障人民的權(quán)利,實現(xiàn)公平正義。那么,如若我們內(nèi)心對于法律有種崇高的信仰,法律就可以通過人們的遵從來達到其制定的目的。從而在社會中建立一種普適正義,真正實現(xiàn)公平正義,從而達到建立和諧社會的目的。 </p><p> 【關(guān)鍵詞】法律信仰;正義;普適正義 </p><p><b> 一、法律信仰解構(gòu) </b></p><p> 伯爾曼:法律
3、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 </p><p> 伯爾曼在其著名的《法律與宗教》一書中提出了以上這一句著名的論斷。在他的這部著作中,他提出了一個振聾發(fā)聵的問題:生活的意義何在?我們被引入何方?之所以提出這樣一個問題,是因為伯爾曼認為,在西方,整個社會對于宗教和法律的信仰是嚴重喪失的。從中可以看出,這二者是有密切聯(lián)系的。那么,要研究法律信仰問題,我們必須首先弄清楚,法律信仰與宗教信仰的關(guān)系問題。 </p&
4、gt;<p> (一)法律信仰與宗教信仰的比較 </p><p> 伯爾曼認為,法律與宗教的相似性主要體現(xiàn)在四個方面,即儀式、傳統(tǒng)、權(quán)威、普遍性。 </p><p> 儀式代表法律具有客觀性的禮儀程式,傳統(tǒng)代表著法律具有延續(xù)性,權(quán)威代表著法律具有約束力,普遍性代表著法律與無所不容的真理連在一起。它們提供了一種背景,每個社會的規(guī)則都在這種背景下被宣示,并從中獲得正當性。首
5、先,法律和宗教構(gòu)成了社會經(jīng)驗的兩個向度,一個健全的社會必須同時兼具健全的法律秩序和健全的宗教信仰?!皼]有宗教的法律會退化成機械的法條主義; 沒有法律的宗教則會喪失其社會有效性?!逼浯?,法律與宗教相互滲透,彼此促進。法律賦予宗教以社會性,宗教則保證法律具有神圣性,一旦法律與宗教相分離,“法律很容易化成僵死的信條,宗教則易于變?yōu)榭裥拧薄?</p><p> 我們可以用麻繩來打個形象的比方,以揭示法律與宗教的關(guān)系:法
6、律與宗教就像組成麻繩的兩條單繩,互相緊密纏繞,組成一條完整的麻繩。二者沒有主次之分,亦無決裂點。只有法律與宗教二者相輔相成,貫穿歷史,才能結(jié)實牢靠,伴隨人類文明不斷發(fā)展進步。重心立足于法律,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伯爾曼的觀點:法律不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還包含了人的情感,人的直覺和獻身,以及人的信仰。就目前來看,強調(diào)這一點于現(xiàn)今、于中國社會,依然是有非常重大的意義的。 </p><p> ?。ǘ┪鞣椒尚叛?/p>
7、進路 </p><p> 在西方,法律信仰的建構(gòu)是一個艱難而曲折的過程。西方社會早期,人們信仰自然神,由于早期人類生活的自然環(huán)境是非常惡劣的,風雨雷電、洪水猛獸,經(jīng)常給他們帶來毀滅性的災難。這些自然現(xiàn)象刺激著人類思維的發(fā)展,久而久之,自然在人類的觀念中,就變成了一種神秘的異己力量。人類對自然除了依賴之外,又感受到一種懵懂的恐懼。于是他們想象自然界中有一個神秘的存在。自然神論者推崇理性原則,把上帝解釋為非人格的始
8、因的宗教哲學理論。又稱理性神論。由17世紀英國思想家赫爾伯特始創(chuàng),著名代表有托蘭德、哈特利、普里斯特利、洛克、牛頓等人,他們強調(diào),對于自然神,人應當有所克制,并內(nèi)心對其存在恐懼。后來,基督教的上帝成為了西方信仰的主流,上帝懲惡揚善,對地面的廣大人們播散他的神之恩典。 </p><p> 公元14到16世紀,西方社會處于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時期。從14世紀開始,民族國家興起,政權(quán)最終戰(zhàn)勝了教權(quán)。公元15和16世紀,
9、西方社會是君主的時代。馬基雅維利在他的著作《君主論》里極力鼓吹君權(quán)至上,也代表了那一時期的人們的信仰?!霸谌藗円呀?jīng)習慣了在君主后裔統(tǒng)治下生活的世襲國里保持政權(quán),比在新的國家里困難小得多。因為君主只要不觸犯他的皇宗皇祖的制度,如遇有意外事件,則隨機應變,這就足夠了。因此,一位君主如果具有通常的能力,依此方法,總是能夠維持他的地位的,除非遇有某種異乎尋常的格外強大的力量,才可能被篡位。但是即使他被奪權(quán)了,當篡奪者一旦發(fā)生禍患的時候,他就能夠
10、光復舊物?!?</p><p> 16世紀,霍布斯提出了他的國家理論,他是一個君主主權(quán)論者,主張把國家統(tǒng)治權(quán)交給一個人,具體地講就是交給君主,并授予君主無限的權(quán)力。人們相互訂立契約約定,把大家所有的權(quán)力和力量托付給一個人或一個能通過多數(shù)的意見把大家的意志化為一個意志的多人組成的集體。大家都把自己的意志服從于他的意志,把自己的判斷服從于他的判斷。這就不僅是同意協(xié)調(diào),而是全體真正統(tǒng)一于唯一人格之中,“這就是偉大的利
11、維坦的誕生?!?</p><p> 在霍布斯之后,洛克第一個提出了分權(quán)學說,他明確的強調(diào),立法權(quán)是國家的最高權(quán)力。它是指享有權(quán)力來指導如何運用國家力量,以保障這個社會及其成員的存在與利益。一個國家的成員是通過立法機關(guān)才聯(lián)合并團結(jié)成為一個協(xié)調(diào)的有機體的。既然它有權(quán)為社會及其成員制訂法律,制定他們行為的準則,并在法律被違反時授權(quán)加以執(zhí)行,那么“立法權(quán)就必須是最高的權(quán)力,社會的任何成員或社會的任何部分所有的其他一切權(quán)
12、力,都是從它所獲得和隸屬于它的”。也就是說,君主專制權(quán)力開始讓位于法律。 </p><p> 在宗教改革進程中,由于宗教改革家對“因信稱義”的理解,引發(fā)激烈爭論,把焦點從形而上學的分析和思辨轉(zhuǎn)移到個人的體驗和圣經(jīng)在信徒認識上帝的作用上面。于是導致一種新的人文關(guān)懷,即要把基督信仰與個人的生活經(jīng)歷關(guān)聯(lián)起來。用現(xiàn)代世俗主義者的眼光來看,這種將宗教(公共)生活世俗化的觀點并不是一件壞事。人類已經(jīng)變得更加理性,人們早已拋
13、棄了各種過時的信仰。他們已經(jīng)拒絕的,如果不是上帝,那么至少是各個教會禮儀所附屬的東西。它是人類成熟和獨立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條件。這種公共生活世俗化的種子,其結(jié)果是加強文藝復興人文主義精神,也是催生現(xiàn)代世界誕生的重要因素。這一時期,法律同樣開始了世俗化進程,法治的思想占據(jù)了主導地位。 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因過分高估概念式思考,并認為法秩序‘邏輯上的封閉性’,而主張法秩序無漏洞者,亦不乏其人?!焙髞恚聡鴮W者拉倫茨在他著名的《法學方法
14、論》一書中系統(tǒng)的描述了法律漏洞的觀點,也就是說,法律不可能是無縫之網(wǎng)。法律也就走下了神壇,不再被人們認為是全知全能的。 </p><p> 1919年,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在慕尼黑發(fā)表了題為《以學術(shù)為業(yè)》的講演,第一次使用了“去魅”這個詞。他當時的原話是:“只要人們想知道,他任何時候都能夠知道,從原則上說,再也沒有什么神秘莫測、無法計算的力量在起作用,人們可以通過計算掌握一切,而這就意味著為世界去
15、魅。人們不必再像相信這種神秘力量存在的野蠻人一樣,為了控制或祈求神靈而求助于魔法。技術(shù)和計算在發(fā)揮著這樣的功效,而這比任何其他事情更明確地意味著理智化?!表f伯的去魅說,使得法律脫下了那層神秘又高貴的外衣,人們的靈魂開始變得居無定所。 </p><p> ?。ㄈ┰谥袊绾谓?gòu)法律信仰 </p><p> 看過了西方法律信仰進路,不禁讓我深深感受到了建構(gòu)法律信仰的艱難曲折。那么,要想在我國
16、建構(gòu)法律信仰,又需要我們做出哪些努力呢? </p><p> 在我國,宗教基礎并不深厚,“對超乎現(xiàn)世的追求是人類先天的欲望之一,中國人并不是這條規(guī)律的例外。他們不大關(guān)心宗教,是因為他們極其關(guān)心哲學。他們不是宗教的, 因為他們都是哲學的。他們在哲學里滿足了他們對超乎現(xiàn)世的追求。他們也在哲學里表達了、欣賞了超道德價值,而按照哲學去生活,也就體驗了這些超道德價值。”從這段論述中可以看出,中國的宗教基礎是不深厚的。 &
17、lt;/p><p> 一般認為,中國傳統(tǒng)法律是偏向倫理性的,而西方傳統(tǒng)法律是偏向宗教性的?!拔鞣椒呻m然在其思想,制度及其實踐的某些方面都表現(xiàn)出強烈的宗教色彩和宗教性質(zhì),但從它的整體和發(fā)展的全過程來看,還不能認為它已全為宗教所控制、所規(guī)范。因此,相對中國傳統(tǒng)法律的倫理化,西方法律只具有宗教性,而沒有達到宗教化的程度?!本科浔举|(zhì),中國傳統(tǒng)法律倫理化的原因有許許多多,但起決定作用的兩個因素則是血緣性和宗法小農(nóng)經(jīng)濟。這兩
18、種因素的相互作用,在政治以及法律制度上的表現(xiàn)必然是倫理化的持續(xù)不斷加強,人們之間的血緣關(guān)心日趨緊密。李大釗也從生活依據(jù)之不同分析了中西傳統(tǒng)法律文化差異的成因。他說:“以何因緣,東西方文明之生活,各馳一端,適相反對?此其固因甚復雜,而其最要之點,則在東西民族之祖先,其生活之依據(jù)不同。東方之生計以農(nóng)業(yè)為主,西方之生計以商業(yè)為主。惟其務農(nóng),故利于固定;惟其營商,故利于流通。惟其固定居處之久也,故血緣日繁,而龐大之家族主義可以盛行;惟其流通轉(zhuǎn)徙
19、之遠也,故族系日分,而簡單之個人主義于以建立。又定則女多于男,漸演而有尊重婦女之習。于是著于政治,一則趨于專制,一則傾于自由,一則顯于社會,一則利于階級,一則貴乎平</p><p> 比如說,我們一直認為,“親親得相首匿”是我國特有的制度。但從西方自古希臘羅馬以來的相關(guān)思想主張,幾乎所有重要的西方國家的刑法,在對待親屬之間的犯罪時都做了有別于常人的規(guī)定。這說明, “親親尊尊”,“親疏有別”,并非只是中國一國的現(xiàn)
20、象,而是世界許多國家的普遍現(xiàn)象。 </p><p> “親親尊尊”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重倫理、重親情、重和諧、重仁愛、重道義的民族精神的基礎,也是西方文化傳統(tǒng)重權(quán)利、重平等、重自由、重博愛、重正義的民族精神的基礎。基于這兩個不同的這個基礎或出發(fā)點,西方引申出了自己的權(quán)利精神,而我們則引申出了自己的倫理和仁愛精神。但這只是正面作用,而與此同時,東西方也各自引申出了自己的偏好乃至謬誤。這種民族精神原始基礎或出發(fā)點上的共性
21、,正是人類文明的共性,是普遍的人性所決定的共性,這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自然法”。這些年來,我們都能感受到我國現(xiàn)有法律體制的缺陷與不足,于是我們紛紛要求所謂的“法律西化”的運動,但由于經(jīng)驗不足而又急于求成,期盼“一蹴而就”、“一步登天”,就出現(xiàn)了許多矯枉過正的缺失。這種“矯枉過正”的法律變革,使得我們的法制丟失了中國文化傳統(tǒng)的精華,而對于我們所推崇的西方法文化,實際上我們又并沒有合適的土壤來接納它。所以我們現(xiàn)行的許多制度往往都是“看上去很美
22、”,實際上屬于無根之木、無源之水。一方面,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精華卻被我們無情的拋棄,另一方面,大陸法系乃至西方法哲學的精華卻沒法在我們這片土地上完美的適用。而最為關(guān)鍵的是,我們也沒有一個可以完全自主獨立地</p><p> 就總體說來,遵循或訴諸法律必定是由于法律可能給人們帶來各種便利和利益,包括心理和感情上的利益(公正)。相反,如果一個法律僅僅給人們帶來的是不便,甚至是損害,或是給大多數(shù)人帶來的不便和損害,那么這
23、個法律即使被人們公認為是法律,卻也很難成為他們的信仰。能夠給人們或至少是絕大多數(shù)人帶來利益的法律才能夠成為人們所信仰的法律。 </p><p> 因此,信仰法律并不是一個只要下決心信仰就能信仰的事件,而是一個過程,是一個人們自覺或不自覺的“遵從”。或者說,人們在一系列社會活動中感受到了法律對其施加的“恩典”,即法律保護了他的利益,給予了他好處,從而使他在內(nèi)心深處對于法律有一種“皈依”的感覺。而且,即使法律在一時
24、給予了人們遵從的理由,也并不意味著法律從此就可以高枕無憂。舉個簡單的例子,一部法律本來可能對于社會是有利的,但如果社會發(fā)生了某種變動,例如執(zhí)政黨變政或者社會動蕩,這個原本適當?shù)摹⒑玫姆勺兊眠`背或損害人們的利益,人們內(nèi)心的“遵從”也就會產(chǎn)生動搖,甚至最終導致法律的名存實亡。從這個層面上看,信仰法律可以說不僅僅是信仰問題,而是一個演進的理性選擇結(jié)果??偠灾谥袊壳皩τ诜尚叛龅慕ㄔO雖然仍任重道遠,但并非全然無望。關(guān)鍵在于對于現(xiàn)今不適
25、當?shù)姆审w系的重建和完善,找出一條適合中國社會的法制進路,讓人們在心中重新確立法律的地位,加深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影響,讓法律散發(fā)“正能量”。 二、從法律信仰到實現(xiàn)正義 </p><p> 正義是人類社會的美好理想,是普遍公認的崇高價值。梁啟超曾說過。法乃天下之公義。在漢語里,正義即公正的道理,與公平、公道、正直、正當?shù)认嗦?lián)。《荀子·儒效》云:“不學問,無正義,以富利為隆,是俗人也。”另外,中國古
26、人很早發(fā)明的“義”字中也的確孕育了正義概念的若干重要基因,即所謂“義之所在,不傾于權(quán),不顧其利?!薄案F不失義,達不離道?!蔽鞣健罢x”一詞,源出于拉丁語justitia,由拉丁語中“jus”演化而來?!癹us”是個多意詞,有公正、公平、正直、法、權(quán)利等多種含義。法文中的“droit”、德文中的“recht”、意大利文中的“diritto”等,都兼有正義、法、權(quán)利的含義。在英文中,justice一詞,具有正義、正當、公平、公正等意思。正義
27、問題伴隨著法律歷史的始終,正義乃是法哲學的永恒主題。 </p><p> ?。ㄒ唬追N正義理論 </p><p> 在歷史上,正義的話題由來已久,已經(jīng)為無數(shù)先哲所討論和論證。而關(guān)于正義的定性問題,不同的思想家給出了不同的解釋。例如,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認為,“每個人必須在國家里執(zhí)行一種最適合他天性的職務。”“正義就是有自己的東西做自己的事情”。奧古斯丁認為,真正的正義應是完全超驗的合乎邏輯
28、的宗教推斷的結(jié)果,這種真正的正義只有虔誠的信徒借助于神的恩典才可能達到,而永遠不可能在世俗共同體中找到。甚至人間最好的法律也只是真正的正義的“殘片”或“鏡像”,這種正義只存在于上帝之城,它不屬于此世。龐德認為,正義并不是指個人的德行,也不是指人們之間的理想關(guān)系。它意味著一種體制,意味著對關(guān)系的調(diào)整和對行為的安排,以使人們生活得更好,是滿足人類對享有某些東西或?qū)崿F(xiàn)各種主張的手段。他說:“在經(jīng)濟和政治上,我們可以把社會正義說成是一種與社會理
29、想相符合,足以保證人們的利益與愿望的制度。在法學上,我們所講的執(zhí)行正義(執(zhí)行法)是指在政治上有組織的社會中,通過這一社會的法來調(diào)整人與人之間關(guān)系及安排人們的行為”。羅爾斯在《正義論》一書中指出: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象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正義的主要問題是社會的基本結(jié)構(gòu),</p><p> ?。ǘ┱x存在的意義 </p><p> 由上可見,歷史上關(guān)于正義話題的討論實在是
30、無窮無盡。究其原因,是因為正義是法律研究的問題,即法律研究的目的就在于如何實現(xiàn)正義,正義表現(xiàn)為一種法的價值目標。追求正義的實現(xiàn),是法的理想,而且是首要的和最高的理想。正義所蘊含的公平、公正、公道、平等權(quán)利等價值內(nèi)涵,是政治社會中所有價值體系所追求的最高目標。法作為一種最具權(quán)威性的價值體系和規(guī)范體系,自然也應將實現(xiàn)正義作為自己最終的理想目標。正因如此,歷代的立法者無論其法律是否真的體現(xiàn)了正義,但總是要標榜自己是在把正義作為一種追求的價值目
31、標。正義的標準因人而異。任何統(tǒng)治者選擇作為正義原則的東西都是對自己有利的,有利于鞏固自己的統(tǒng)治,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那些。所以,在某種意義上,正義意味著“偏”“利”。難怪柏拉圖在《理想國》中說,“正義”和“權(quán)利”只不過是當權(quán)者為與其自私利益相符的行為方式所起的名稱。社會的每一方都在博弈,以求自己利益最大化,而統(tǒng)治者傾聽各階層的訴求,然后形成一套能夠讓各階層接受的正義理論,不管這一套理論是否被普遍接受。 </p><p
32、> (三)從法律信仰走向普適正義 </p><p> 之前已經(jīng)說過,我們需要建立一種法律信仰,而在我看來,法律信仰是出于理性而建立的一種對于法律規(guī)則、原則、概念的發(fā)自內(nèi)心的認同、確信和遵從。因為我們學習法律,是為了實現(xiàn)正義價值。那么,如若這樣的法律信仰可以普遍的在一個社會中建立,我們就可以期許一個“普適正義”的實現(xiàn)。 </p><p> 學界經(jīng)常有對于“普世價值”和“普適價值”
33、的討論。“‘普適價值’是指某一民族的文化具有普遍適用性、即適用于全世界或全人類的價值?!?;“‘普世價值’這個概念所強調(diào)的,就是全人類共同的理念,共同的理想;這些理念或理想是超越于民族界線之外,超越于民族分野之上的。就其已經(jīng)蘊含在各種文化之內(nèi)而言,可以將其比喻為各民族文化價值的公約數(shù);就其實際包括了各民族文化的理想而言,又可將其比喻為各民族文化價值的公倍數(shù)?!?</p><p> 那么,我們可以做一個簡單的類比。
34、普適正義,顧名思義,就是可以普遍適用于社會各階層的正義原則,而階層之間的差異則在所不論。我認為,由于社會與社會之間具有不可彌補的差異,不存在一個“普世正義”,某個正義原則只可以說是適用于某個特定的社會,而對于全人類來說即便名字相同,必然在具體適用方面還存在或多或少的差異。 那么,如何做到普適正義呢?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第一,利益的調(diào)和與平衡。也就是說,各階級都作出一定的讓步,以求達到利益的協(xié)調(diào)和社會的穩(wěn)定。第二,人們要
35、擁有求同存異的思維方式。由于當代民主社會是多元社會,多種倫理體系并存;而一個社會要想保持長治久安,必須獲得絕大多數(shù)公民的實質(zhì)性支持,而這不能靠專制獲得。最后,思想觀念的進步也是必不可少的。當今社會生活不斷變遷,思想觀念不斷更新,需要民眾更強的接受能力來應對社會生活中出現(xiàn)的種種變革。還有,要力求做到言論自由、民主選舉、司法獨立。沒有言論自由,國民思想將被扭曲的國家主義凌駕;沒有民主選舉,不能將人民意志轉(zhuǎn)化為國家意志;沒有司法獨立,公權(quán)解釋
36、憲法,公正難以維護。如此,費孝通先生所言的理想中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天下大</p><p><b> 三、結(jié)語 </b></p><p>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正如古人所言,在我國,法律信仰的建立注定是一個長期而艱巨的過程。但是我們不能知難而退,而更應從我國實際入手,從點點滴滴做起,力爭構(gòu)建法律信仰,然后通過人民內(nèi)心對于法律的遵從來建立一
37、種適用于我國社會的普適正義觀,從而更好的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現(xiàn)國家長治久安。 </p><p><b> 參考文獻 </b></p><p> [1] 伯爾曼.法律與宗教[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64. </p><p> [2] 趙林.在上帝與牛頓之間[M].東方出版社,2007:57. </p>&l
38、t;p> [3] 馬基雅維利.君主論[M].商務印書館,1985:26. </p><p> [4] 霍布斯.利維坦[M].商務印書館,1985:126-127. </p><p> [5] 洛克.政府論(下)[M].商務印書館,1964:91. </p><p> [6] 拉倫茨.法學方法論[M].商務印書館,2004:247. </p>
39、<p> [7] 馮友蘭.中國哲學簡史[M].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5. </p><p> [8] 姚艷.試論中國傳統(tǒng)法律的倫理化與西方法律的宗教性[J].西南民族學院學報,2002(7):258. </p><p> [9] 李大釗.動的生活與靜的生活[M].甲寅,1917. </p><p> [10] 付子堂.法律正義引論[J].河
40、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1年第2期. </p><p> [11] 柏拉圖.理想國[M].商務印書館,1986:154. </p><p> [12] 弗里德里希.超驗正義——憲政的宗教之維[M].三聯(lián)書店,1997:第1章. </p><p> [13] 龐德.通過法的社會控制法的任務 [M].商務印書館 1984:55.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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