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新聞傳播與公民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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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第五章,新聞傳播活動與公民、法人的人格權,第一節(jié),人格權基本概念,人格與人格權,人格(personality)語源于拉丁語(Persona)。在羅馬法學家的表述中,Persona有多種含義,諸如“聲望和尊嚴”、“自由民”、“享有法律地位的任何人”。根據(jù)羅馬法,persona廣義上指所有具有血肉之軀的人;狹義上僅指自由人。人格的具體含義有:第一種:指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的個人和組織,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第二種:指作為民事主體的必備

2、條件的民事權利能力。第三種:指一種應受法律保護的利益。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生理活動能力的安全、主體人身專有標識的安全(姓名、肖像等)、主體獲得的良好的社會評價、公民的尊嚴和婚姻家庭關系中的人身利益、公民的個人生活秘密以及其他各種自由等。,人格與人格權,人格權是人身權的組成部分,其特點有:人格權為專屬權,即人身權與權利主體不可分離;人格權為絕對權,絕對權指義務人不確定,權利人無需經(jīng)義務人實施一定的行為就可以實現(xiàn)的權利。人格權以

3、法定的人格利益為客體。人格權與財產(chǎn)具有相關性。人格權是法律賦予自然人和法人所固有的為維護自己的生存和尊嚴所必須具備的人身權利。當主體一經(jīng)產(chǎn)生(出生或成立),就已經(jīng)獲得了這種權利,而不必借助其他行為。就自然人主體而言,即使在其死后,其人格權仍然受法律保護,并不隨主體的死亡而消亡。,人格與人格權,我國憲法和法律所確認的公民的人格尊嚴、人身自由和生命、身體、健康、名譽、隱私、肖像、姓名等方面的權利,都屬于人格權的范疇。按照法律規(guī)定,法

4、人作為擬制人,享有名譽權、名稱權等人格權。人格權是人權的重要內容,人格權屬于絕對權。,第二節(jié),新聞侵權行為與新聞侵權法,一、我國新聞侵權法的淵源,新聞侵權法:指有關新聞侵權行為的定義、構成以及調整因新聞侵權行為而發(fā)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它既是侵權行為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媒介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新聞侵權法的構成:保護言論、出版、新聞自由的法律;保護表達權、知情權、監(jiān)督權。這是對媒體的保護。保護人格權的法律:保護自然人

5、和法人的各項人格權(名譽權、隱私權、肖像權等)。主要是對媒介的限制。,一、我國新聞侵權法的淵源,《憲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中對公民的各項人格權利都進行了保護?;痉?、法律民法。《民法通則》列有“人身權”專節(jié)。根據(jù)《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一系列司法解釋,重要的有:《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198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199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

6、件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刑法。行政法。主要有《治安管理處罰法》(2005)(40、42條)其他專門法律。主要有《廣告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婦女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監(jiān)獄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殘疾人權益保障法》等。,一、我國新聞侵權法的淵源,行政法規(guī)關于保護公民出版自由的具體規(guī)范,目前只有國務院頒布的《出版管理條例》(1997)關于保護人格權的內容,《報紙管理條例》、《

7、出版管理條例》、《電影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guī)中都有相應規(guī)定。2000年國務院頒布的《互聯(lián)網(wǎng)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對網(wǎng)絡傳播中保護人格權問題做了規(guī)范。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即國家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有關規(guī)章。如新聞出版署 1999年制定的《報刊刊載虛假、失實報道處理辦法》。,二、新聞侵權行為的構成,侵權行為:指對他人(自然人和法人)合法權益的不法侵害。新聞侵權行為:指在新聞傳播活動中發(fā)生的侵害他人(自然人和法人)人

8、格權的行為。民事侵權行為必須同時具備的四個要件:1、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2、致害行為的違法性;3、致害行為與損害事實和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4、致害人主觀上有過錯。新聞侵權行為必須同時具備的四個要件:1、作品已經(jīng)發(fā)表;2、作品有侵害他人人格權的違法性質;3、有關的內容是指向特定人的;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二、新聞侵權行為的構成,侵權作品已經(jīng)發(fā)表在法理和司法實踐上都把侵權作品已經(jīng)發(fā)表(刊登或者播放)作為大眾傳播侵

9、權行為的損害事實依據(jù)。言論性侵權與新聞侵權之不同。新聞侵權作品發(fā)表后產(chǎn)生的后果:首先,作品發(fā)表后,社會公眾對受害人的貶損性議論以及周圍人們對受害人疏遠、排斥、蔑視或者引起家庭不和、朋友誤解等表現(xiàn),是大眾傳播侵權行為的損害事實引發(fā)的直接后果。其次,由于公眾貶損性的反映給受害人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再次,可能使受害人遭受財產(chǎn)的損失。對法人而言,因侵權新聞作品的發(fā)表而遭受經(jīng)濟或財產(chǎn)方面的損失是比較普遍的現(xiàn)象。有的侵權作品發(fā)表后,并沒

10、有發(fā)現(xiàn)公眾有什么反映,這能否說明損害事實不存在?,二、新聞侵權行為的構成,新聞侵權作品具有違法的性質新聞侵害他人人格權的主要形式:誹謗。誹謗關乎事實,以散布虛假事實作為構成要求?!缎谭ā返谝话偎氖鍡l有關于禁止“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規(guī)定。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規(guī)定“因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應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蔽耆?。侮辱無關事實,主要是運用侮辱性的詞語使受害人的體格尊嚴受到損害。1993年最高院的

11、司法解釋中規(guī)定“文章反映的問題雖基本屬實,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內容,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保词箞蟮纼热輰賹?,如犯罪事實的報道,也不能用侮辱性語言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貪得侮辱。)侵害隱私權。討論:為什么說“我國新聞侵權法的起點要高于外國的誹謗法”?,二、新聞侵權行為的構成,新聞侵權具有特定的指向:以特定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為報道對象的新聞,包括如下幾方面的因素:指名道姓;敘述特定人在特定事件和特定環(huán)境中的

12、特定身份;描述特定人的相貌、行為、語言等特征以及經(jīng)歷、嗜好、代表作等;采用排他性的標識足以將新聞的指向對象與其他人區(qū)別開來,從而使他人能夠指認新聞中所說的內容就是某人。報告文學、小說等文學作品中的侵權,大致有以下幾種:以真名實姓描寫真人、真事、真單位的作品。雖然沒有用真實姓名,但是“事實”是特定人的。采用真實姓名、地點而虛構的文學作品。足夠多的情節(jié)同特定人的真實情況相同,使人們足以將作品中的人物等同于特定人。影射,主要采

13、用諧音、折字、類比等暗示手法來描寫對象。,二、新聞侵權行為的構成,新聞侵權行為人具有主觀過錯出于故意的侵害名譽權行為稱為誹謗。可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兩種其直接故意有兩個特征:明知事實虛假并且足以損害他人名譽;希望通過自己的傳播行為來達到詆毀、中傷他人的目的。間接故意指:行為人明知傳播某些言論會造成詆毀、中傷他人的危害結果,雖然并沒有中傷、詆毀他人的目的,但卻堅持傳播這種言論,對危害結果抱聽之任之的態(tài)度。過失侵害他人名譽權的

14、行為分為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疏忽大意的過失: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及其可能產(chǎn)生的后果應當預見而竟沒有預見;過于自信的過失:行為人雖然已經(jīng)預見但卻輕信其不會發(fā)生。,第三節(jié),新聞傳播與名譽權,本節(jié)涉及到的部分法律,《刑法》第221、246條?!睹袷略V訟法》第63條?!睹穹ㄍ▌t》:第101條?!斗床徽敻偁幏ā返?4條?!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1988)第140條?!?/p>

15、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199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一、名譽與名譽權,名譽《辭海》:“名為命名,譽為美譽,有令名始獲美譽,因謂令名曰名譽”。《布萊克法律辭典》:名譽是“關于一個人品格或其他特點的共同的或一般的評價?!泵u的特點:名譽是一種社會評價;名譽是對主體的人格價值的社會評價;名譽是一種客觀的社會評價;名譽是對特定人的社會評價。名譽權名譽權是公民、法人享有應該

16、受到社會公正評價的權利和要求他人為得損害這種公正評價的權利。傳播學認為,大眾傳播媒介具有授予被傳播者地位的功能。相反,也會給被傳播者的名譽帶來負面影響。,二、侵害名譽權的對象,自然人每個人從出生起,到死亡止,不論性別、年齡、種族、財產(chǎn)、職業(yè)、社會經(jīng)歷、社會地位等,所享有的人格權和名譽權都是平等的。在人格權中,名譽權屬于人格尊嚴權或稱精神性的人格權。自然人名譽權受到侵害的主要后果是造成受害人的精神痛苦。,二、侵害名譽權的對象,法人

17、包括企業(yè)法人、事業(yè)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和機關法人自然人的名譽權和法人的名譽權的不同:內容上,自然人的名譽權是精神性的,有時也連帶性地會有財產(chǎn)性的內容;而法人的名譽權在實質上則是財產(chǎn)性。侵權方式上,對自然人的名譽權侵害只要“造成一定影響”就構成侵害,而對法人的名譽權侵害則要“造成損失”。對自然人的名譽侵害不必是出于故意,而對法人的名譽權侵害則要求必須出于故意。且對于新聞單位而言,對法人的名譽權侵害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主要見88

18、年《意見》和98年《解釋》)侵害結果上,自然的有名譽權遭到侵害,直接結果是精神痛苦、連帶有財產(chǎn)損失,而法人的名譽權遭到侵害,直接結果是財產(chǎn)損失。,二、侵害名譽權的對象,非法人組織指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和其他非法人的經(jīng)營性組織。他們在經(jīng)營過程中形成的商業(yè)信譽、商品聲譽受法律保護。死者自然人死亡后,如果其名譽權受到侵害,其親屬有權要求法律予以保護。,三、侵害名譽權的方式,侵害名譽權的行為:行為人因為故意或過失對他人實施侮辱、誹謗等行

19、為,致使他人名譽遭受損失。侵害名譽權主要有兩種:誹謗和侮辱,在司法實踐中分為三個層次:主觀上出于過失的誹謗行為,通稱為侵害名譽權行為。主觀上出于故意的誹謗和侮辱行為,情節(jié)一般的承擔民事責任。主觀上出于故意并且情節(jié)嚴重的侮辱和誹謗行為,構成侮辱罪和誹謗罪,承擔刑事責任。注意:在司法實踐中,有的公害行為已經(jīng)構成了侮辱罪和誹謗罪,但卻按民事侵權處理。,三、侵害名譽權的方式·誹謗,誹謗,主要指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

20、其特點有:1、作品陳述了虛假事實;(如果傳播某種意見而非事實構成侵權則應為侮辱。)陳述是否虛假的認定標準:①主要是根據(jù)語言、文字來判斷;②要根據(jù)多數(shù)人的理解來判斷。新聞傳播誹謗案中關于如何確認真實與虛假有兩種方法:一是按照法律對事實的理解,要求涉訟作品內容必須有證據(jù)加以證實。如果作品沒有合法的證據(jù)證明,那么作品的作者、傳播者等責任人就應當承擔誹謗的法律責任。這明顯對誹謗的受害者有利。另一種思路是法律關于誹謗構成要件的規(guī)定,

21、要求涉訟作品內容必須有證據(jù)證明其虛假,方可判定構成誹謗,判決責任人承擔責任。這對記者和傳播者明顯有利。這樣兩種不同的確認真實和虛假的方法就構成了我國新聞侵權法中的一個悖論。,三、侵害名譽權的方式·誹謗,2、有關的虛假事實涉及特定人的社會評價。什么樣的虛假事實會損害特定人的社會評價,通常因時、因地、因人、因事而異,通??梢砸袁F(xiàn)行法律制度和公認的道德準則所體現(xiàn)的是非標準來衡量。名譽是社會評價,也就是有關特定人在社會活動中或者與

22、社會生活相關的表現(xiàn)的評價,對自然人而言,主要包括品德、思想、都能、信譽等;對法人而言,主要包括法人的行為、資產(chǎn)實力、信用、生產(chǎn)能力、產(chǎn)品和服務質量、以及法人的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的評價。3、嚴重失實或基本內容失實。對于局部失實,法律是可以寬容的,尤其對于“公眾人物”而言,新聞報道的局部失實是應當予以理解的。,三、侵害名譽權的方式·侮辱,侮辱,是運用侮辱性的語言對他人的人格尊嚴進行整體性的貶損。應當注意以下兩點:1、應當區(qū)分

23、開人格尊嚴和具體人格權之間的關系。人格尊嚴是指一個人所應當享有的起碼的社會地位,并且應當受到和他人起碼的尊重,它是一般人格權的核心和基本內容。人格尊嚴和具體人格權之間是屬概念和種概念的關系,在一般人格權之下統(tǒng)領著生命健康權、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信用權、貞操權、人身自由權等具體人格權。一般人格權派生具體人格權,對于具體人格權的侵害,也就是對一般人格權的侵害。如誹謗、侵害隱私權等行為。一般人格權也可以作為一項獨立的權利而受

24、到非法侵害,如侮辱。2、明確誹謗和侮辱為什么都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人格尊嚴并不僅僅是人對于自身是否受到社會和他人尊重的認識和體驗,也反映了社會和他人對于自身的客觀評價。這種評價不是對特定人具體行為和表現(xiàn)的評價,而是作為一個人的資格的評價。因此可以說,人格尊嚴是人對自身主觀認識和社會對自己客觀評價的統(tǒng)一。侮辱和誹謗的結果都會破壞特定人同社會之間的正常關系,使特定人受到社會的疏遠、排斥和孤立。,三、侵害名譽權的方式,侮辱和誹謗的區(qū)別:

25、在程度上,侮辱比誹謗嚴重,因為誹謗只是使被侵害人的某一方面社會評價受損,而侮辱則是針對被侵害人的整個人格和尊嚴而進行的損害。在方式上,誹謗的特征是虛假陳述,而侮辱的特征是辱罵和丑化;誹謗是散布關于特定人不良表現(xiàn)的虛假事實,言詞上并不辱罵和丑化,而侮辱不一定陳述特定人的行為事實,則用粗鄙的語詞和圖像施加于特定的人;誹謗是有理性的,而侮辱則是不講道理的;誹謗造成的受害結果真假難辨,具有一種的隱蔽性,而侮辱則是一目了然;誹謗可能是故意造成

26、的,也可能是過失造成的,而侮辱則只能是故意造成的。,四、侵害名譽權的抗辯和排除,對侵害名譽權指控的抗辯是在公民的言論自由和人格權之間尋求平衡。允許對新聞誹謗進行指控體現(xiàn)了對公民人格權的尊重和保護原則,而允許對該指控進行抗辯則體現(xiàn)了維護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原則。所以從本質上來說,對新聞誹謗指控的抗辯就是對公民名譽權予以適度的抑制。,四、侵害名譽權的抗辯和排除,新聞侵害名譽權的抗辯手段主要可以歸納為以下幾種:真實,對涉訟新聞內容真實性的證

27、明是最有效的抗辯理由,因此在面臨侵害名譽權訴訟時,關鍵是要搜集到足以證明新聞內容真實性的證據(jù)?!按_信真實”(P150)公正評論,其條件有:①評論的事項與社會公共利益有關;②有可靠的事實來源(包括報刊、電臺、電視臺的報道);③可識別為評論(意見和事實分開);④誠實(真誠地相信自己正確,即無惡意);⑤無辱罵和丑化的詞語。特許權,主要指報道官方文書和行為、報道公共組織及其會議的特許權,一般為有限特許權。其有三大原則:①公正、準確;②報道

28、事項與公益有關;③不具有惡意。受害人同意,涉及特定人的新聞作品,往往要采訪特定人本人或由其提供材料。如果作者根據(jù)特定人自己的陳述或提供的材料寫成文章,應視為一種授權或同意,文章即使有損害其名譽的內容,也不能主張侵權。,五、侵害名譽權的犯罪,新聞傳播活動中侵害名譽權犯罪的量刑新聞侵權構成犯罪的三個特征:客觀制作發(fā)表了捏造虛假事實的新聞作品;主觀上出于直接故意;情節(jié)嚴重。主要依據(jù)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之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關

29、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也有規(guī)定。,第三節(jié),新聞傳播與隱私權,本章涉及到的部分法律,《憲法》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條;《刑法》第二百四十五、二百五十二、二百五十三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一百一十六、一百一十七、一百五十二條;《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四十二條;《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三條;《郵政法》第五條、第六條;《收養(yǎng)法》第二十一條;

30、《商業(yè)銀行法》第二十九條;《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條;《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198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199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2001),一、隱私權,隱私,是指個人與社會公共生活無關的而不愿為他人所知悉或者受他人干擾的私人事項。包含有兩

31、層含義:一是與社會公共生活無關的私事(私);二是本人不愿為他人所知悉(被人打聽、搜集、傳播等)或者受他人干擾(侵入、窺探、攝錄等)的私人事項(隱)。,一、隱私權,隱私的分類有的分為:領域隱私、人身隱私、資料隱私、通訊及監(jiān)察隱私。有的分為:私人信息:包括姓名、肖像、住址、私人電話,個人儲蓄、財產(chǎn)狀況,日記、信件、未公開的遺囑等私人文件,個人健康狀況和疾病記錄,個人社會關系記錄等。私人活動:如戀愛、婚姻、家庭生活、夫妻生活、個人

32、的通信活動、私人交往、個人在公務或工作之余的休憩活動等。私人空間:首先是指私人場所,除住宅外,還要包括酒店臥室、醫(yī)院病房等一定時間內歸個人專用的生活場所。其次指在公共場所中人們具有合理的隱私期望的場合。,一、隱私權,隱私權概念的形成通常認為美學學者瓦倫、布蘭迪斯兩人1890年在《哈佛法學評論》上發(fā)表的《隱私權》一文 ,奠定了隱私權概念和理論的基礎。隱私權的立法大致有三種情況:一種是以法律(包括成文法和判例)明確規(guī)定把隱私權作為獨

33、立的人格權予以保護。第二種是法律規(guī)定保護人格尊嚴權而以司法解釋和判例確認人格尊嚴權包括隱私權。第三種情況是法律上并沒有確認隱私權是獨立的人身權利,公民認為隱私受到侵害時,只能別的訴因請求法律保護。,一、隱私權,隱私權,是指個人有依法保護自己的隱私不受侵害的權利。包含有兩層含義:一是公民對自己與社會公共生活無關的私人事項,有權要求他人不打聽不搜集、不傳播,也要求媒介不報道、不評論以及不非法獲得。二是公民對自己與社會公共生活無關的私

34、生活,有權要求他人不得任意干擾,包括身體不被搜查、住宅及其他私生活區(qū)域不被侵入、窺探。,一、隱私權,隱私權的權利主體為自然人,死者的隱私也受法律保護。法人只有秘密而沒有隱私,不屬于隱私權保護范圍。新聞侵害隱私權,二、我國法律對隱私權的保護,我國現(xiàn)行法律對隱私權的保護的三種情況:1、對公民的人身、人格尊嚴、家庭、住宅等基本隱私事項予以保護。2、對單項屬于隱私的事項予以專門保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理、離婚案件的審理、個人郵件和使用郵

35、政業(yè)務的狀況、收養(yǎng)秘密、個人儲蓄情況、私人和家庭的單項資料、病人的有關信息等。3、明文規(guī)定禁止擅自公布和宣揚他人隱私。1982年《刑事訴訟法(試行)》把“陰私”改為“隱私”,一字之差,體現(xiàn)了法律的進步,“隱私”的范圍大于“陰私”的范圍。規(guī)定不公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而且規(guī)定涉及個人隱私的證據(jù)應當保密。,二、我國法律對隱私權的保護,隱私權是一項不同于名譽權的獨立人格權:首先,隱私權和名譽權保護的客體不同。名譽權是個人不受歪曲的

36、權利,而隱私是個人與不受干擾的權利。其次,隱私權與名譽權保護的范圍不同。名譽反映個人的真實社會表現(xiàn),這種表現(xiàn)應當受到社會的公正評價;隱私是個人與社會公共生活無關的而又不愿公開的私生活,不需要社會也不應當由社會來評價。第三、侵害隱私權行為與與侵害名譽權行為的構成要求不同。侵害名譽權以散布虛假事實、言論有貶義為特征,而侵害隱私權則以違背當事人的主觀愿望為特征,評論褒貶都是侵權。第四、侵害隱私權行為與侵害名譽權行為承擔責任的方式不同。

37、第五、保護名譽權的核心問題是確保傳播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保護隱私權的核心問題則是傳播內容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必須有一個限度。,三、侵害隱私權的方式,美國19世紀末開始以法律保護隱私權。20世紀60年代普拉索提出四種侵害隱私權的方式:1、挪用,指擅自使用原告的姓名、肖像等牟利;2、侵入,即侵入他人的私人領域;3、不合理地公開披露私事;4、錯誤曝光,即因公開某事使公眾對當事人產(chǎn)生錯誤認識。香港實行英國普通法,把傳媒侵犯隱私權分為兩類

38、:使用入侵方法(如擅闖、秘密記錄、截取私人通訊、持續(xù)監(jiān)視和誤傳)來獲取個人資料用于出版或廣播;違背本人意愿公開其私人資料。,三、侵害隱私權的方式,本教材認為可以分為兩類:一、公布、宣揚隱私1、報道與“性”有關的話題而對當事人不作諱避。報道與他人的“性”有關的事項,如性生活、性器官、性特征、性心理、性取向、性缺陷等;報道性犯罪的當事人;對他人的性過錯進行報道。2、報道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或其他不良行為時,任意披露未成年人的

39、姓名、肖像和其他足以辨認的資料。3、披露他人婚姻戀愛家庭狀況。4、披露信件、電話等通信的內容。5、披露其他各種個人資料。,三、侵害隱私權的方式,本教材認為可以分為兩類:二、侵入私生活區(qū)域,現(xiàn)在娛樂記者多采用這些段獲得新聞。1、侵入住宅。2、竊聽電話、偷拆偷看他人信件。3、侵入公共場所的私人場合。4、侵入互聯(lián)網(wǎng)私人生活區(qū)。5、騷擾。,四、報道與性犯罪有關的案件給被害人造成的不良后果,首先,會使被害人的人格尊嚴再一次遭到損

40、害,使其精神再次遭受巨大的痛苦。其次,降低了周圍人對受害人的評價,對其立足于社會構成直接影響。會使被害人直接受到來自家庭、社會等的歧視、疏遠,甚至會對其家庭解體構成影響。這種報道作為侵犯被害人的隱私權,和因報道失實造成的名譽侵權侵害不同,其影響無法消除。也就是說被害人的社會形象不可能恢復到以前的狀態(tài)。相關案例介紹,五、侵害隱私權的排除,公共利益原則所謂公共利益原則,是指凡是與社會公共利益有關的事項,或者出于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必須公

41、開的事項,不受法律保護。就人而論,不同的人物由于社會公共生活中所處地位不同以及他們與社會公共利益相關程度不同,隱私的范圍就不一樣?!肮娙宋铩钡碾[私范圍就比普通人要小。隱私權保護的伸縮尺度,以當事人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程度的深淺為基準,參與公共事務越多,享受隱私權的范圍越小,反之,則享受隱私權的范圍越大。普通人的有些本來純屬于私人事務的事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化為同公共生活有關而成為非隱私,這主要是指某些私事一旦對社會公共生活發(fā)生影響

42、乃至損害了生活的情況。,五、侵害隱私權的排除,當事人同意隱私權具有自主性特征。當事人只要愿意或者親自將自己的某一私事公之于眾,這一私事就成了非隱私,他就不能再對所有傳播此事的行為主張隱私權。同意可以分為明示和默示:明示就是當事人口頭或者書面聲明同意新聞中公布其么生活情況,以及本人自己直接向社會公開其私生活情況。默增就是當事人明知來者是來采訪而主動告知有關情況或任由其攝影、錄音、錄像而不加制止的情況。征得同意手段不適用于未成年人

43、。,五、侵害隱私權的排除,使之不可辨認還有一些私人事情確有新聞價值,但當事人又不同意公開,一個變通的辦法就是使公眾不可能從新聞中辨認或推斷有關當事人。其方法有:文字處理:略去姓名或化名。圖片處理:面部局部遮蓋。聲音:變形處理。圖像:面部局部打馬賽克。,第四節(jié),新聞傳播與肖像權,一、肖像和肖像權,肖像是特定自然人外貌形象的固定形態(tài)。自然人的外貌形象,借助一定的手段,在某個物質載體上固定下來,就成為他的肖像。這個載體可以是紙張、感

44、光膠片、數(shù)據(jù)等,也可以是木、石、泥、化學塑料等可塑造的材料。固定的手段可以是人工的繪畫、雕塑等,也可以是攝影、錄像等科技方法。固定后的形態(tài)可以是靜態(tài)的,也可以是動態(tài)的。,一、肖像和肖像權,肖像的特征1、可辨認性。肖像主要表現(xiàn)面部形象,不認是攝制還是繪制,是正面還是側面,是單人還是多人一起,只要能夠清楚地反映出肖像人的容貌特征,能與其他人區(qū)別開來,就是某個人的肖像。如果是純粹背面形象,身體其他部位如手、足、胸、背、臀部的形象,或者雖然

45、是面部形象但掩蓋了主要部分如眼睛,則不能說是某人的肖像。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某人的某一姿態(tài)或裝扮已經(jīng)公認成為獨有標識,容貌以外的身體部位也可能成為他的肖像。畫像即使畫得同本人不像,但只要體現(xiàn)了基本特征,并有文字或其他標記指明是某人,也是某人的肖像。畫像與某人相似,但沒有任何根據(jù)說明是某人,則不是他的肖像。,一、肖像和肖像權,,一、肖像和肖像權,被騙海南賣淫的東北女孩小紅被解救后,海南日報報業(yè)集團傾力相助,不僅為小紅妥善安排了食宿、

46、買了過冬的新衣,還為她安排了全面體檢。12日下午, 還派人送小紅返回故鄉(xiāng),面對這一切, 臨行前小紅深鞠一躬,熱淚滿眶,說自己在海南雖然有過不堪回首的經(jīng)歷,但在海島遇到這么多好心人,讓她堅信,這個世上還是好人多 。16日,小紅已平安到家……,小紅在試穿海南日報報業(yè)集團給她買的新冬衣,,女孩踏上返鄉(xiāng)之路,一、肖像和肖像權,肖像的特征2、專屬性。肖像是特定個人形象的客體化。一切肖像都直接來源于某個特定的肖像人主體。肖像是肖像人最直觀、最具體

47、的記錄,從而也就成為肖像人了直觀、最具體的代表。藝術家運用想象構思的人像,不屬于任何特定人,不是肖像。根據(jù)模特兒繪制名制作的繪畫、攝影作品,若已經(jīng)不能辨認出本人的面容,則不是本人的肖像;否則則成為高水平的藝術品,仍然是本人的肖像。肖像不因肖像載體的轉讓而與肖像人發(fā)生分離。對肖像的褻瀆被認為是對肖像人的褻瀆。違背本人意愿使用他人肖像,被認為是損害了肖像人的尊嚴。,一、肖像和肖像權,毛澤東,莫扎特,一、肖像和肖像權,撒謊的總統(tǒng),化身

48、為吸血鬼的布什,一、肖像和肖像權,一、肖像和肖像權,一群傻B,一、肖像和肖像權,肖像的特征3、財產(chǎn)性。人的肖像是一種“有用物”,肖像的使用,實用和審美兼而有之。肖像的財產(chǎn)性體現(xiàn)在兩個方面:第一,對于肖像人來說,肖像由于其審美性和實用性而具有財產(chǎn)的性質。第二,對于制作人來說,由于絕大多數(shù)肖像作品往往不是肖像人自制的,所以包含制作人復雜的智力。因而具有知識產(chǎn)權的性質,具有財產(chǎn)性。,一、肖像和肖像權,法律對肖像的保護具有雙重性。肖像

49、如果具有原創(chuàng)性,那么它就是作品,受到版權的保護,這種情況下,權利主體是肖像的制作者。肖像作為肖像人容貌的固定,作為他個人資料的一種形態(tài),還應該受到人格權的保護,這種情況下權利人就是肖像人本人。肖像權是人格權的一項具體權利。,一、肖像和肖像權,肖像權是公民對于自己肖像享有的專有權。這種專有權包含制作和使用兩個方面。制作權,是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制作自己肖像的權利和許可或者禁止他人制作自己肖像的權利。使用權,是指公民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使

50、用自己肖像的權利和許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權利,有通過使用自己肖像取得財產(chǎn)收益的權利。這里的使用權中,包含了保護肖像完整、禁止惡意毀損的權利,即正當使用。,二、新聞媒介使用肖像分析,構成非法使用他人肖像的要件:一是未經(jīng)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在司法實踐中,確認有沒有營利目的,往往成為認定是否侵害肖像關鍵問題。,二、新聞媒介使用肖像分析,廣告使用新聞媒介在廣告活動中的地位主要是廣告發(fā)布者,有時也可能是廣告的制作者,新聞

51、媒介如果疏于檢驗,發(fā)布了侵害肖像權的廣告,應當與廣告主、廣告制作者承擔共同的侵權責任。,二、新聞媒介使用肖像分析,新聞報道使用在新聞中使用他人肖像,是國際公認的對肖像權的合理使用,可以無須征得肖像人的同意。新聞報道對肖像合理使用的理由有:1、公共利益的需要;公眾人物與公共利益有天然的聯(lián)系;普通人的言行可能對公共利益產(chǎn)生影響;2、肖像人默示同意;當記者對肖像人進行拍攝時,如果明知對方在拍攝而沒有制止,則視為默示同意。3、肖

52、像的淡化;作為背景或群體的一部分而拍攝,就可視為肖像的淡化處理。,二、新聞媒介使用肖像分析,其他使用插圖封面非公共事務報道,三、肖像權和其他權利的競合,肖像權和著作權在有的大陸法系國家,肖像權是從版權中分離出來的。但在傳統(tǒng)的英國普通法中,人體肖像只有版權而沒有肖像權。我國對肖像權予以雙重保護:肖像權和著作權一幀肖像作品,肖像權屬于肖像人,著作權屬于制作人,即作者。肖像權屬于人格權,著作權屬于知識產(chǎn)權。,三、肖像權和其他權

53、利的競合,肖像權和著作權關于肖像權和著作權的關系如果肖像作者將其作品或者同意他人將其作品用于公益目的,那么肖像人不得主張肖像權。如果肖像作品將其作品或者同意將他人其作品用于廣告等營利目的,則應征得肖像人的意,否則肖像人可以主張肖像權。如果肖像人自己將他人制作的自己的肖像作品用于營利目的(包括在媒體上發(fā)表),卻未征得作者許可也不署名、不支付報酬,那么他就侵犯了肖像作者的著作權。如果既未征得作者許可、也未征得肖像人同意,就將某一肖

54、像作品用于營利目的,則同時侵犯作者的著作權,又侵犯肖像人的肖像權。,三、肖像權和其他權利的競合,肖像權與名譽權肖像是僅次于姓名的個人指認標志,肖像的使用同樣可以起到賦予肖像人地位的作用。當肖像所表示的意義具有非法貶低肖像人社會評價的性質時,就會侵害肖像人的名譽權。批評性文字配錯圖片;圖片的解釋性文字配錯。,三、肖像權和其他權利的競合,肖像權和人格尊嚴在司法實踐中,以污辱或者惡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情況,往往會被認定為侵害名譽權

55、行為,其侵害的客體主權是人格尊嚴。從學理上講,肖像權包含有肖像人保護肖像完整、禁止惡意毀損的權利。,三、肖像權和其他權利的競合,肖像權和隱私權有的國家侵害肖像的權利是作為侵害隱私權來處理的。肖像作為人身的延伸,是一種個人資料,同隱私權有密切的關系。社會生活中的肖像由于活動的公開性,不具有隱私的性質,但私生活中的肖像,作為個人與公共生活無關的私生活記錄,應當作為隱私資料對待,不屬于合理使用范圍。如李亞鵬等名人的遭遇。,第四節(jié),新聞

56、侵權的法律責任,本節(jié)主要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43、120、134條?!冻霭婀芾項l例》第27條?!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1993)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網(wǎng)絡國際聯(lián)網(wǎng)安全保護管理辦法》(199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新聞出版署《報刊刊載虛假、失實報道處理辦法》(1999)新聞出版署《關于進一步加強報刊摘轉稿件管理的通知》(2000)國務院《互聯(lián)

57、網(wǎng)信息服務管理辦法》(2000),一、新聞侵權行為的責任主體,就新聞傳播活動而言,從新聞事實發(fā)生到新聞在受眾中產(chǎn)生影響,表現(xiàn)為多個行為主體的共同參與,如下圖所示:以上各環(huán)節(jié)的行為主體由于所處位置不同,在侵權行為中作起作用也不同。,事實,,新聞源,,記者或作者,編輯,新聞單位,,,審稿部門,,,,印刷或制作,發(fā)行、銷售或播放,,受 眾,一、新聞侵權行為的責任主體,作者、表達者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言論表達的主要形式是作品

58、,包括文字、攝影、攝像、錄音、美術、影視、戲劇、口述等。職務行為不承擔責任。見 《解答》(93)第6條:職務作品的三個特征:一是新聞出版單位自身所屬記者編輯的作品;二是在自己崗位職責范圍內并且體現(xiàn)了崗位職責要求的作品;三是由本媒體發(fā)表的作品。如果本報記者的作品在外單位的報刊發(fā)表,不屬于職務作品。因職務作品侵權,新聞出版單位為自己的記者承擔民事責任,不等于說記者就沒有任何法律責任。只是這種責任是在單位內轉換成了行政責任。由法

59、人或非法人單位主持、代表他們意志而創(chuàng)作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單位視為作者。,一、新聞侵權行為的責任主體,新聞單位新聞傳播活動可以認為是新聞單位和作者的共同行為,新聞單位在侵權行為中的責任不可推卸。新聞單位對自己發(fā)表的作品發(fā)生侵權而承擔責任,可以分為兩種情況:新聞單位如果發(fā)表稿件時就有差錯。除非有充分的抗辯理由,新聞出版單位所發(fā)表的稿件如果發(fā)生錯誤,就可推定新聞出版單位沒有盡到審查核實的責任而被認為具有主觀上的過錯。新聞單位發(fā)表稿件

60、時主觀不存在過錯但后來發(fā)展為有過錯。,一、新聞侵權行為的責任主體,重述者包括:轉載、摘編、翻譯、改編、表演等。1998年的《解釋》第3條規(guī)定:新聞媒介和出版機構轉載作品,當事人以轉載者侵害其名譽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2000年新聞出版署《關于進一步加強報刊摘轉稿件管理的通知》規(guī)定:報刊摘轉新聞報道或紀實作品等稿件應堅持真實原則,對其摘轉內容的真實性負有審核責任。摘轉正式出版物的稿件也應該核實真?zhèn)?。稿件失實?/p>

61、經(jīng)發(fā)現(xiàn),應及時公開更正,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響。,一、新聞侵權行為的責任主體,重述者英美誹謗法把真實作為抗辯理由,媒介被指控誹謗首先必須就內容真實進行舉證,所以在事實上實行的是嚴格責任,重述誹謗作品都應該承擔責任。我國法律規(guī)定侵害名譽權行為 實行過錯責任,失實是侵權的構成要件而不是把真實作為抗辯理由。所以轉載責任應該考慮轉載者主觀上是否具有過錯,如果實際情況表明媒介對失實內容主觀上不具有過錯,如發(fā)表官方提供的正式信息,轉載國家通訊社

62、、黨的機關報發(fā)表的文字,若有過錯,媒介無從預見,轉載者不能對差錯負責。但在發(fā)現(xiàn)差錯后,轉載者有公開更正的義務,如不更正則應當承擔不作為的責任。,一、新聞侵權行為的責任主體,新聞源即提供新聞的個人或單位,可分為主動新聞源和被動新聞源兩種。1998年的《解釋》第7條規(guī)定,以對因提供新聞材料引起的名譽權糾紛,規(guī)定要區(qū)別兩種情況:①主動提供新聞材料,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②因被動采訪而提供新聞材料,且未經(jīng)提

63、供者同意公開,新聞單位擅自發(fā)表,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對提供者一般不應當認定為侵害名譽權;雖系被動提供新聞材料,但發(fā)表時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許,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公害名譽權。,一、新聞侵權行為的責任主體,內參、內部刊物或內部資料“內參”是由新聞單位編印專供領導機關參閱的文書材料。編印分發(fā)“內參”要報告上級主管機關批準或備案。種類“內參”的分發(fā)和閱讀范圍有嚴格的限制,通過機要通訊系統(tǒng)兼送達,有的還有密級。這一類文書不

64、受侵害名譽權指控,屬于特許權范圍,而且是絕對特許權。1998年《解釋》第2條規(guī)定:有關機關和組織編印的僅供領導部門內部內部參閱的刊物、資料等刊登的來信或者文章,當事人以其內容侵害名譽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內部刊物”指內部發(fā)行的正式刊物,只能在國內按指定范圍征訂、發(fā)行,禁止向國外發(fā)行。如《參考消息》、《半月談·內部版》等?!皟炔抠Y料”指持有“內部資料準印證”的資料性而非商品性的內部出版物,這種資料不

65、得分開發(fā)售。如《華政報》。1998年《解釋》第2條規(guī)定:機關團體、學術機構、企事業(yè)單位分發(fā)本單位、本系統(tǒng)或者其他一定范圍內的內部刊物和內部資料,所載內容引起名譽權糾紛,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一、新聞侵權行為的責任主體,印刷者、發(fā)行者印刷者、發(fā)行者對出版物的侵權內容一般不具有注意義務,不應承擔責任?;ヂ?lián)網(wǎng)信息提供者現(xiàn)在,互聯(lián)網(wǎng)的網(wǎng)站已經(jīng)可以刊登新聞,是第四大媒體,所以網(wǎng)站在新聞傳播中的角色地位已經(jīng)非常明顯?;ヂ?lián)網(wǎng)上言論的責任承擔

66、,一般為誰發(fā)表的言論誰負責。不過作為互聯(lián)網(wǎng)服務的提供者,網(wǎng)絡運營商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二、新聞侵權行為承擔責任的方式,承擔民事責任的途徑有兩種:非訟程序和訴訟程序。非訟程序包括新聞單位等侵權人主動履行、侵權人同受害人協(xié)議后履行兩種。訴訟程序要經(jīng)過法院調解或者判決,確認新聞侵權,由侵權人履行或責令侵權人履行。,二、新聞侵權行為承擔責任的方式,具體而言承擔責任的方式有:1、更正與答辯更正就是新聞單位發(fā)現(xiàn)新聞差錯以后,及時發(fā)表公告

67、,對差錯作實事求是的糾正。答辯則新聞報道和其他作品的相對人(被侵害者)對涉及自己的內容提出的公開說明。新聞單位履行更正和發(fā)表相對人答辯的義務并不以自身有過錯為前提,媒介發(fā)表侵權作品,無論主觀上有無過錯,一旦發(fā)現(xiàn),都有公開更正或發(fā)表答辯以削除影響的義務。更正和答辯只是進入訴訟程序之前的一個緩沖,而非提起新聞侵權訴訟的前置程序。,二、新聞侵權行為承擔責任的方式,2、精神撫慰①停止侵害;②削除影響,恢復名譽;③賠禮道歉;,二、新聞

68、侵權行為承擔責任的方式,3、賠償損失賠償經(jīng)濟損失,分積極損失(受害人因侵權行為造成的現(xiàn)有財產(chǎn)的減少)和消極損失(受害人因侵權行為而失去了應得的利益。)。賠償精神損失。賠償精神損失的理由有三:①精神損失賠償體現(xiàn)了對人的價值和尊嚴的尊重,而且也是對受害人勞動能力損失和生活質量降低的一種補償;②名譽、榮譽等是權利人的一種無形財富和無形資產(chǎn),對此損害是一種精神利益的損害;③精神賠償可以使致害人受到應有的儆戒。賠償精神損失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

69、,法人和其他組織無權提出。確定精神損害賠償金額有六項要素。,二、新聞侵權行為承擔責任的方式,2001年“解釋”中關于新聞侵害名譽權精神賠償?shù)娜齻€要點:精神損害賠償?shù)闹黧w只有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不能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死者的近親屬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賠償精神損害只是輔助性的責任方式。確定精神損害賠償金額有六項因素: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侵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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