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非國家工作人員為他人謀利的行為分析——以王某受賄案為例.pdf_第1頁
已閱讀1頁,還剩51頁未讀, 繼續(xù)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本文將以“王某受賄案”為例,通過理論分析和案例討論相結合的形式,對一般類型的受賄罪與斡旋類型的受賄中爭議較多的問題進行分析。文中主要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利用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二者之間的關系、受賄罪保護的法益、斡旋非國家工作人員并收受財物的行為的入罪必要性以及被斡旋人的身份分析為討論的重點,同時提出提出將“斡旋非國家工作人員為他人謀利的行為”入罪的立法建議,并對被斡旋人的主體進行范圍限定。全文分為四個主要部分。
  第

2、一部分主要介紹了王某受賄罪的基本情況、分歧意見及爭議焦點。
  第二部分是文章的主體,主要是對本案的爭議焦點進行法理分析。針對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非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并收受請托人錢財?shù)男袨閼绾味ㄐ缘膯栴},首先厘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利用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之間的關系,并以此作為區(qū)分一般類型的受賄罪與斡旋類型的受賄罪的標準,通過分析可以看出王某的主要行為屬于利用“職權

3、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的情形。但是根據(jù)罪刑法定原則,由于被斡旋人不具備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王某的行為不具有刑事違法性,所以目前的司法實踐也只能將該類行為排除在犯罪之外。但是,該種行為的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應該受到刑罰懲罰。接下來本文對該類行為的入罪必要性進行分析,主要分析了該行為的行為類型以及是否侵害了受賄罪所保護的法益,并得出該類型行為侵害受賄罪法益并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結論,進而論證了該行為的入罪必要性。然后總結斡旋受賄罪的立法沿

4、革以及我國立法要求被斡旋人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緣由所在,并進一步論證非國家工作人員被斡旋仍可造成對受賄罪法益的侵害及其現(xiàn)實可能性,為后文的立法建議奠定基礎。通過以上分析,得出該行為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應當通過刑事立法予以規(guī)制的結論。
  第三部分在前文分析的基礎上,對王某的行為性質進行總結,得出本案的結論。
  第四部分提出在司法實踐中面對此類案件應堅持罪刑法定原則的建議;并為了迎合反腐需要、懲罰該類型行為,提出完善斡旋受賄條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lián)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yè)或盈利用途。
  • 5. 眾賞文庫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xiàn)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