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被迫行為研究.pdf_第1頁
已閱讀1頁,還剩41頁未讀 繼續(xù)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江西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刑法中的被迫行為研究姓名:張平申請學位級別:碩士專業(yè):刑法學指導教師:喻曉玲20081001人主觀上認為存在脅迫,而實際上并不存在脅迫的情形,應當參照對于假想避險的規(guī)定來進行處理。關于被告人自己引起的脅迫能否成立脅迫事由的問題,各國還未形成一致看法,應該通過法益比較、自已招致的情節(jié)、危難的程度等進行綜合評價。其二,脅迫的威脅正在發(fā)生。兩種情況不能成立“被迫行為”事由:脅迫的威脅不具有緊迫性和威脅解除或不再有威脅力

2、。其三,脅迫必須達到一定的程度。排除以損害名譽和財產為內容的脅迫成立脅迫事由,并且脅迫必須達到迫不得已的程度才能成立脅迫事由。其四,造成的損害必須在必要的限度內。被迫行為所侵害的法益不能大于所要保護的法益。其五,犯罪種類的限制。在英美法系各國刑法中,對于被迫行為這一辯護理由適用的范圍做了一些具體的規(guī)定。但筆者認為,對犯罪種類不宜作過多的限制。根據具體情形,只需對上述成立被迫行為的前面四個條件限制即可。我國刑法中沒有被迫行為這一概念,相關

3、的規(guī)定體現在了關于緊急避險及脅從犯的條款中。但我國刑法中,無論是緊急避險的條款還是脅從犯的條款均無法很好的解決被迫行為問題。由于我國的犯罪構成體系區(qū)別于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犯罪構成體系,具有自身的特點。在現有的犯罪構成體系下,國外關于被迫行為的立法經驗對于我國的借鑒意義不大,應當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完善對被迫行為的立法。應當也能夠將被迫行為納入到共同犯罪的范疇來進行研究。修訂現有刑法對脅從犯的規(guī)定,比照教唆犯的立法規(guī)定重新對脅從犯進行界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yè)或盈利用途。
  • 5. 眾賞文庫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